| 「聖經疑難解答」的出處 |
摘錄自~
書名:聖道網要(附篇難題解答)第448~473頁
作者:姜從光、林思翰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時兆出版社
民國二十一年五月三十日 |
| 聖經疑難解答 目錄 |
第一題 掃羅問交鬼的婦人 第二題 『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 第三題 『百歲死的仍算孩童』 第四題 『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第五題 富人與拉撒路 第六題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第七題 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 第八題 傳道與監獄裡的靈聽 第九題 安息日不可生火 第十題 刻在石版上的 第十一題 另有一個安息日的安息 第十二題 彼得果有教皇之特權 ? 第十三題 『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第十四題 『我不許女人講道』 第十五題 凡物都是潔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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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題 掃羅問交鬼的婦人 |
掃羅問交鬼的婦人
或者有人問:人死後既毫無知覺,那麼為什麼在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記載已經去世的撒母耳先知能向掃羅說話呢 ?
凡有這樣疑問的人請研究以下的題目;就可明明白白的看出那向掃羅顯現的,確實不是先知撒母耳,乃是撒旦的使者所冒充的。 (一)律法嚴厲的禁止交鬼的人。 (利19:31; 20:6,27; 申18:11~12)
(二)上帝藉著先知警戒人問交鬼的人。 (賽8:19~20)
(三) 掃羅自己也曾禁止這等人。 (撒上28:3,9)
(四) 撒母耳在世之日不願再見掃羅。 (撒上15:35)
(五) 上帝不願意用自己所安排的方法指示掃羅。( 撒上28:6)
(六) 掃羅並未親見撒母耳,不過聽那交鬼之婦人的形容而想著他是撒母耳。 ( 撒上28:12~14)
(七) 婦人說,他看見的這位老人是從地裏上來的。 ( 撒上28:13~14)
(八) 若是這位真是撒母耳,請問他是誰叫他來的呢?是上帝叫他來的呢? 或是撒旦叫他來的呢 ?又或是他自己來的呢 ? 若說是上帝叫他來的,這是一件決不可能的事 ;因為上帝既不願意藉著他自己所安排的方法指示掃羅,又豈能藉著他所禁止的交鬼婦人來指示他呢 ?
若說是撒旦叫他來的,請問撒旦那能有權柄命令至高上帝的先知呢 ?而且先知又怎肯順服那與上帝為敵之撒旦的命令呢 ?
若說是撒母耳自己來的,那末他既是先知,他怎麼故意違背上帝的旨意呢 ?
由上面看來,就可知這一位不是撒母耳先知了。
(九) 這位假先知所說預言也未應驗。 ( 撒上28:19; 申18:22) ( 十 ) 掃羅既是被上帝所棄絕的,他死後怎能與上帝所悅納的先知同在一 處 呢 ?。( 撒上28:19)
(十一) 聖經看掃羅問交鬼的婦人是一項大罪。( 代上10:13)
(十二) 這位假的撒母耳所講的話並沒有幫助掃羅 ,但反使他死亡。
(十三) 聖經明說人死後毫無知覺。 ( 傳9:5)
(十四) 撒旦能以裝作各種的假冒。 ( 林後1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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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題 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 |
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
註 :試問約伯的這句話是否含有靈魂不死的意味 ? 並且此話究竟是發表甚麼意義 ?
(一) 『在肉體之外』這節聖經的話,在西歷一千六百十二年所翻譯的英文聖 經明說『在肉體之內』(In my flesh) ; 廣東土白聖經作『我尚且於肉體看見上帝』; 客家土白聖經作『我必定脫淨我肉得見上帝』。按照以上的三種口氣不過是說,等到主復臨時,他必由於復活之體得見上帝!
(二)約伯說這話的緣因乃是因為他身體上的疼痛甚是厲害。 ( 伯2:7~8;13~14;7:5),然而他在這樣的苦痛中,卻仍不失其原有之信心。約伯深知救主乃是永活的,到末日必要復臨,他現在肉身上的皮肉雖然腐爛,但他將來必由於復活的身體與主相見。
(三)約伯並非不知道人死後的景況,所以他不是說到人死以後靈魂有何知覺呀 ! ( 伯3:17~18 ; 14:12~15,21)<br /><br />(四) 若說約伯的這句話是顯明他盼望死後靈魂得見上帝,這就不合乎聖經的口氣 ; 因為按著聖經約伯是盼望救主末了站立在地上的時候,他要親眼得見主,並非盼望他一死了就與上帝同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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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題 百歲死的仍算孩童 |
『百歲死的仍算孩童』
詳查上下文以及別處的經節就可以看出,以賽亞書六十五章二十節的話不是指著新天新地,乃是指著千禧年滿後;惡人將受滅亡的時期而說的。因為聖經明說主耶穌已將死亡廢去。 (賽25:8 ;林前15:26;提後1:10)
在新天新地中『不再有死亡,』(啟22:4) 基督曾親口說『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裏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 因為他們不能再死。』( 路20:35~36)。
等到千年滿了惡人必定復活 ( 啟20:4~6 )。惡人中那些不能得救的小孩子也必復活。有些人以為這幾節就是指惡人復活後將有一個預備的時期,或者這個時期有一百年之久 ; 然後攻打聖城,當時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他們 ( 啟20:7~9 )。這些惡人到滅亡時;皆可算是上帝准他們生活的時期已經滿足了。那些惡人的孩子們連從前在世的時期和復活後生存的時期共計起來,雖然已有百歲,與那些得救之人的永生比較起來,他們卻仍算是被咒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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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題 蟲是不死的 火是不滅的 |
『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一)在馬可福音九章四十八節的記載 :主耶穌曾說地獄裏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這句話當作如何解釋呢 ?
讀這一句話決不可以文害詞,更不可以詞害意,因為這乃是比方的話,決不是敘述惡人受刑罰的樣式,因為同時耶穌也勸勉人將那使你犯罪的手或腳砍下來,寧可有一隻手或一隻腳進入永生,卻比有兩隻手或兩隻腳進入地獄好。其實耶穌說這句話不過是要人須下個決心離棄罪惡 , 雖然如同砍下手腳那樣的痛苦,你還是要忍痛的離開罪惡,免得你因那罪惡而沉淪了。
無論何人也不能想著耶穌是叫人只要砍去使你犯罪的手腳,你就可以進入永生了。 所以這句話可以確定的是一個比方的話 ; 既明曉這是比方的話,那末其下所接連 的這句『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話,自然也是比方的話了。
(二)在耶利米書十七章二十七節曾說猶太人若不遵守安息日,就必有人『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這句話到迦勒底人毀壞耶路撒冷時就應驗了。聖經明說迦勒底人焚燒上帝的殿, 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 , 用火焚燒城裏的宮殿 ……這就是應驗了耶和華藉著先知耶利米口所說的話 ;『 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便守安息, 直滿了七十年。』( 代下36:19~21) 這不能熄滅了的火,怎樣熄滅了呢 ?乃是等到被燒的物質燒盡了,那火也就自然熄滅了。
(三)以賽亞書五十章九節,又五十一章八節也說蟲必咬惡人,如同衣服一樣,這原是一段形容的話。再看雅各書五章三節曾說,金銀的銹要吃富人的肉。像這樣一類的話,誰能算他是敘述事實呢 ?
(四)火藥庫裡的火藥,和洋油庫裡的洋油,若是被火燒了; 這類的火就可以稱為不可熄滅的火,因為沒有人能夠將這火熄滅;但是一直到被燒之物質,全部燒盡了,那火也就自然而然的熄滅了。
(五)馬可福音第九章中的『地獄』二字,乃是從希伯來文『機很拿』這個字翻譯的。『機很拿』這名字乃是從舊約中希伯來文的『欣嫩子谷』而來的。按古時猶太國人在欣嫩子谷焚燒兒女,獻給假神摩洛 ( 代下28:3;33:6;耶19:2,6,11~12;7:31-33 ),後經約西亞王污穢了這地方(王下23:10)。此後人就把此處當作堆積垃圾之用,並把病死之牲畜丟在那裡,以致該處污穢不堪,屍蟲叢生,人要潔淨那地,就必須點火焚燒;但是有人剛在這邊點火焚燒,而又有人在那邊傾倒污穢,等到火燒到那邊時,而這邊仍是有檅物繼續的堆積起來,這樣輪流的燒著,以致那地方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至於耶穌所以說這話的原因,不過借用那地的景況來形容惡人所受的刑罰是何等的悲淒苦痛罷了。
(六)以賽亞書六十六章二十四節並不是說蟲要咬活著的人,乃是說蟲子咬死人的屍體。
(七)聖經明說惡人將來必歸於無有。(詩37:1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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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題 富人與拉撒路 |
富人與拉撒路
(一) 應當注意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乃是一個比喻,並非是一件事實。
(二) 聖經中有許多的比喻是將沒有的事當作有的事,不能說話的,當作能說話的。
甲 樹木立王。 (士9:8~15)
乙 荊棘求婚。 (王下14:9)
丙 石頭及棟樑呼應。 (哈2:11)
丁 工錢說話。 ( 雅5:4)
(三) 那時亞伯拉罕尚未升天,若是亞伯拉罕已經升天享福,那末耶穌向撒都該人談道時,以亞伯拉罕來證明復活的道理,就算是無理由。 (太22:31~32)
(四) 假如把這比喻當作真的事,那末以下的幾個問題就難以解答了。
甲 難道活著享福的人,死後就下地獄;活著時候受苦的,死後就必升天享福麼 ? ( 路16:25)
乙 若得救的人就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請問亞伯拉罕的胸懷究竟有多麼大呢 ?
丙 天上與地獄豈能相隔的那麼近,仍能彼此看見,互相談話呢 ?
丁 若在天上的人能見地獄中的人受苦慘狀,並能與之談話,設若其中有他親愛的人,正在那裡號哭求救,請問他這時是否感動心情呢 ? 若說他是不能感動心情的,試問這樣的人可以升天享福嗎 ? 若說他能感動心情,那末天上又那能算是一個完全福樂的美地呢 ?
(五) 聖經說明死了的人是毫無所知的。 (傳9:5)
(六) 耶穌設這比喻之動機和重要的教訓如下:
甲 因為有許多猶太人是貪財好利之徒;並且以為人發財乃是上帝祝福之憑證。貧窮就是上帝所恨惡之表徵。耶穌設此比喻是打破他們謬誤的觀念,證明人的貧窮和富貴,都不能算是上帝喜愛人或恨惡人的表現。
乙 明示錢財不能使主看重他。
丙 要顯明富足的惡人和貧窮的義人,將來有何不同之結局。
丁 在這個世界就要定準每個人將來的運命。
戊 人死後不再有悔改的機會。
己 猶太人自恃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不一定都能得救。
庚 比喻中的財主向亞伯拉罕呼救,似乎是敬重亞伯拉罕過於敬重上 帝;其實向亞伯拉罕呼救,乃是無益的。
辛 上帝所賜給人的有摩西和先知的話,人應該聽從。
壬 每個人若能照他所得之光的引導去行,就足夠使他得救。
癸 不能將世界上錢財的富足帶到死亡之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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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題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一) 樂園是在三層天上;那末要到那裡的人,就必須升天,而後才可到樂園裡去。 ( 林後12:1~4。)
(二) 耶穌在世之日曾多次向求他的人說:『按著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吧!』現在這人卻未曾請求當日升天,而乃是呼求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23:42 )
(三) 強盜當天未必是死了。 註:釘在十字架上之法,乃是將被釘之人的兩手用兩根釘子分開釘在十字架的橫木上,又將兩腳併著,用釘子釘在十字架的豎木上;這樣釘傷都不是在致命之處,所以受刑的人不能速死,往往有延命數日之久。現在主耶穌死得那末快,深使彼拉多大大的詫異, (可15:43~44 ) 那兵丁不打斷的腿骨 。 (約:19:31~33 ),而竟打斷強盜的腿骨,這就足證強盜當日是未必果然死了。
(四) 耶穌當日並未升到天上去。 約翰福音二十章十七節。強盜何能與他同在樂園呢 ?
(五) 人死之後毫無所知。傳道書九章五節。所以他斷不能當日升天或下地獄。
(六) 聖經的原文本是沒有分章節的,也沒有句讀。今將這節的原文若不點斷,就可譯作耶穌對他說『今日我實在告訴你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七) 今照現下的中文聖經之語句,也不能斷定強盜必須當時升天。參看創世記二章十七節,上帝對亞當說:『吃的日子必定死。』然而亞當卻活到九百三十歲才死了( 創5:5 )。至於亞當雖活到930歲,但是在他吃禁果的日子,便與生命的源頭隔絕了。照樣凡信主的人,雖然死了,主卻也看他仍然是活的。(太22:31~32;約11:25)
(八) 耶穌說這話,乃是因為強盜在這種痛苦絕望的景況中,仍能顯出他的信心和盼望,主就發出這美好的應許來應付他的信心和盼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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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題 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 |
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 (一) 在哥林多前書五章一至五節,乃是保羅提到哥林多教會中有一位犯了反常的罪惡之人應當受的刑罰。
(二) 保羅說這句話的意思,乃是忠告哥林多教會不應將這樣的人仍留在教會中,務須將這樣的人趕出教會。
(三) 犯這樣罪的人,若常被留在教會中,他就不覺得有甚麼特別的苦痛;若將他趕出教會,那麼他的肉體方面受苦痛,或者可以生出悔改的心,以致他的靈魂仍能得救。( 提後2:25 ~ 26。)
(四) 保羅的這句話若與箴言二十三章十三節十四節參看後,自能明曉其中 所含真意。
(五) 有人以為哥林多教會中的這個人後來果然悔改了。 (林後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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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題 傳道與監獄裡的靈聽 |
傳道與監獄裡的靈聽 (一) 彼得前書三章十八至二十節的記載,決不是指基督在釘死之後復活以前的靈魂曾去傳道與已死之人的靈魂聽。
(二) 聖經稱人死後不得見上帝的作為,並且是歸在忘記之地。 ( 詩88:10~12。)
(三) 聖經絕對的未曾說過人死後有悔改的機會。(傳9:10。)
(四) 若果死後還有悔改的機會,這種道理未免是鼓勵惡人在世界上更加放 膽毫無忌憚的作惡了。(傳8:11。)
(五) 人死後毫無所知,怎能再聽福音呢 ? (傳9:5。)
(六) 聖經說明基督的靈是在先知裡面。( 彼前1:11~12 。)
(七) 彼得前書三章十八至二十節說基督藉著靈去傳道給洪水時代之人聽,若以為這是指著傳道給洪水時代之死人聽,試問他們既有一百二十年的機會而不悔改,有甚麼理由在死後又蒙此特恩,而別時代的人卻與這恩典無份呢 ?
(八) 使徒彼得說此話並非是說基督的靈魂曾去傳道,乃是敘述在洪水時代基督曾藉著聖靈用挪亞去傳道給洪水時代的生靈即那時代的人聽。
(九) 那時代的人既然『所思想的盡都是惡,』他們在罪惡之中,正如在監獄之中一樣。 (賽42:7;61:1; 詩142:7; 亞9:11,12。)
(十) 當洪水時代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參看聖經百科全書午集下101面。『獄中諸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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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題 安息日不可生火 |
安息日不可生火
安息日不可生火的這一個吩咐並不在十條誡命之內,而且經內也沒有第二次有這同樣的吩咐。這乃是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特殊的情形之下,上帝藉著摩西吩咐他們的。在曠野中天氣炎熱既用不著生火取暖,也用不著生火做飯,因為他們 的食物乃是嗎哪。他們在安息六將食物當烤的烤了,當煮的煮了 ( 出16:23 ) ,所以他們在安息日就沒有生火的必要;而且安息日乃是使人得福的日子,並不是使人受苦,主說:『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 可2:27 ) 如今的信徒既不是盡在熱帶之地,食物又不是嗎哪,所以在安息日生火,就不能算是違背聖經的。
主耶穌曾質問那些妄解安息日誡命的人說:『 你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他抓住位上來呢 ? 人比羊何等貴重呢 ?』 ( 太12:11~12 ) 這意思豈不是非常明瞭的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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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題 刻在石版上的 |
刻在石版上的
(一)關於哥林多後書三章六至十節的記載,有人說在這幾節內保羅所到的『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乃是指著約書亞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地時遵著摩西的吩咐於以巴路山在石頭上所寫的律法。(申27:1~8;書8:30~32)
(二)有人以為保羅在這所提的一定是指刻在石版上的十誡,因為同時保羅 也提到摩西臉上發光的事。( 出32:15~16;34:29~35)
(三) 關於解答這一段經文我們若詳細研究別處的經文就可明瞭。 甲 十誡的律法原來是存在天上聖殿的約櫃中。 (啟11:19; 米17:12)
乙 以色列在埃及為奴忽略了上帝的律法,所以上帝在西乃山將十誡寫在兩塊石版上賜給他們,為要使他們注重律法。 ( 出31:18。)
丙 摩西領受這兩塊石版下山的時候看見百姓拜牛犢,於是他就將石版摔碎了。( 出32:15~19。) 丁上帝又將十誡寫在另製的兩塊石版上賜給了他們。 ( 出34:1~ 4,28,29。) 戊 先知耶利米預言約櫃 ( 兩塊石版在內 ) 將來必被廢棄。 ( 耶3:16。) 己 石版既能摔碎,既能失落,可見石版是能廢去的;然而石版廢去了,上帝的律法卻是永存的。 ( 太5:17~18。) 庚 在新約時代律法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人的心版上。 ( 來8:8~10; 林後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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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題 另有一個安息日的安息 |
另一個安息日的安息
(一)希伯來四章的總題不是論到安息日的問題,乃是提到新天新地的安息之地。 (出 33:14;賽11:10;14:3) (二)希伯來書三章十一節提到古時的以色列人未得進入安息,使人不能 進入安息的乃是罪;所以這新天新地的安息 ,非等到罪惡完全過去,人就不能實在的進去。 (三)上帝應許從前的人進入安息,他們未能進入;所以上帝仍存留這安息使將來得救的人可以進入。 (四)人若進入這安息就必須歇了自己的工,人的工就是罪。 (來 4:10) (五)人在新天新地中仍須遵守安息日。(賽 66:22~23) (六)遵守安息日乃是效法上帝在人未犯罪時上帝就設立了安息日,如今上帝命令人守安息日就是預表人在天國中仍須遵守安息日。 (七)安息日既是在人未犯罪時設立的,又是新天新地時守安息日的預表;所以人不經過重生就不能實在的遵守安息日。(羅 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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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題 彼得真有教皇之特權 ? |
彼得真有教皇之特權 ?
(一) 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至二十節的應許,乃是耶穌因稱讚彼得而連帶所發表的言論和應許,並不能作為彼得有教皇特權之根基。
甲. 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的『彼得』二字在原文乃是Petros 意指一塊石 頭。至於『磐石』二字在原文乃是Petra意指如山一般的大磐石。 乙. 彼得是石頭,而別的信徒也是用以建築靈宮的活石,這是彼得自己所說的。(彼前2:4~5) 丙. 那作為教會根基的磐石是陰間的權柄也不能勝過的;但彼得卻曾失敗過。(太26:69~75)
丁. 只有基督是唯一的根基,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太21:42;林前3:11)
戊. 至於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九節的特權不但是曾向彼得發表,而且也向其他的門徒應許過。(太18:18;約20:23)
(二) 教皇不娶妻而彼得卻有妻室。(可1:29~31;林前9:5)
(三) 彼得受教會的差派。(徒8:14)
(四) 耶路撒冷的第一次大會的議事長不是彼得乃是雅各。(徒15:12~21)
(五) 羅馬教說教皇是絕不能錯的;但彼得卻曾在安提阿錯誤而遭保羅的斥責。(加2:11)
(六) 彼得不但沒有教皇的權而且羅馬城的教會也非是他所創設的:
甲. 聖經中從未提到彼得早年間曾到過羅馬城。
乙. 有人勉強的講解。彼得前書五章十三節的『巴比倫』為暗指羅馬;這樣的強解實在未免太欠妥當,不但在聖經上毫無根據,就是在文法上也欠圓通。至於理論方面也無充分的理由。
丙. 若果謂羅馬教會是彼得設立的,那麼保羅在羅馬書十五章二十 節的話就費解了。
(七) 直到保羅寫羅馬書,及在羅馬作獄囚,以至於被釋放止,彼得尚未到過羅馬。
甲. 在羅馬書中並未提到彼得,且未向彼得問安。
乙. 保羅從耶路撒冷被解到羅馬在監中有二年之久,並未見彼得來看望或接待。
丙. 保羅在羅馬所寫的信中沒有彼得附筆向教會問安的字樣。
(八) 即或彼得果有特權,他又怎能將此特權轉賜給以後的羅馬主教呢 ?假若彼得能將此特權傳給他人,那麼末使徒約翰為什麼不能將他的特殊地位禪讓給以弗所的主教呢 ? |
| 第十三題 『三日三夜在地裏頭』 |
『三日三夜在地裏頭』
(一)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節的記載,有人以為這裡所說的三日三夜應當從主被拿的時候算起,因為死的影兒己在那時候照在主身上了。 (二)有人以為這乃是因著猶太人說話的習慣,其實主在墳墓中的時候連頭帶尾共是三天,卻不是三夜,而且主的門徒也說是三天了。 ( 路加福音二四:21。)
(三)主說話的意思不過是說他與約拿的事蹟有相彷彿,並非一定是完全一樣,而且誰又知道約拿在魚腹中的三天三夜究竟是怎樣算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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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題 『我不許女人講道』 |
『我不許女人講道』
(一)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二章十二節所說的話不斷的引起問題,其實這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不過是有一些過於謙卑的姊妹和不甚明白道理的弟兄,有時引用這節經題為要成全他們自己的意思。
(二) 其實保羅的這句話並不是無的放矢 ,更非是制止一切的婦女講道。只看他說了『我不許女人講道,』後便緊接著就說『也不許僭權於男。』(見文理和合本)其實不但是女人不應該僭越男人的權柄;非是品格高尚的男子也斷不該僭越女人的權柄啊 !
(三) 按當時在該地並不尊重女權,婦女在公眾的事務上無分,有些信主的姊妹錯解了在主裡所得的自由,甚至在聚會時不守秩序,僭越他人應有的權限;所以保羅向該處教會發出此項命令。 (加5:13 )
(四) 若要解決婦女可否傳道的問題須研究聖經別處的記載就可以明白了。詩篇六十八篇十一節說:『主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米利暗(出15:20))。底波拉(士4:4 )。戶勒大(王下22:14 )。亞拿(路2:36)。腓利的四個女兒(徒21:8~9 )。這些人都是女先知,當然是應當將主的道理教訓人的了。保羅在哥林多書上也說婦女可以講道。至於蒙頭那也不過是當時的一種風俗而已。 (林前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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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題 凡物都是潔淨的 |
凡物都是潔淨的
(一)羅馬書十四章十四節及提摩太前書四章四節提多書一章十五節都曾說:『凡物都潔淨。』但並不是說,凡是潔淨的物都是可吃的。例如有許多毒物,自然是不能作為食物的,然而有時卻能用以治療人的病痛。所以凡物只要用得其當,則凡物都有牠的用處。這樣看來,世界上可以說是沒有廢物,也沒有不潔淨的物;然而人卻不可以妄用上帝所咒詛的物而能得著上帝的祝福。
(二)耶穌所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太15:11 )這句話本不是指著食物說的,乃是指著不洗手吃飯,卻不污穢人 (太15:20 )。他們都知道何物當吃,何物不可吃,所以耶穌也就不必向他們詳解了。假若耶穌的這句話是包括一切食物在內,那末那些好批評的人焉能不當時向耶穌提出抗議呢 ?
聖經疑難解答--完,願上帝賜福您! |